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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婵履职承诺
2022-03-27 09:18   审核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任命我为文山市第四届人民政府财政局局长,这是组织和各位组成人员对我的信任,也是全市人民对我的厚望和重托,为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我谨承诺:

1.恪尽职守,强化担当。根据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究我市财政工作形势,把握全市中心工作导向,加强财政法规政策学习,努力提升科学研判形势、驾驭财政经济、应对复杂局势、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素质,以“文山之干、州府作为”的担当推动财政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2.勤政廉政,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经工作的决定、决议,坚持依法理财,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用财,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3.遵规守纪,廉洁自律。自觉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党纪国法,严以律己、秉公办事,树立党员领导干部和财政良好形象。


承诺人:李婵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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