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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全苹履职承诺
2021-12-03 15:24   审核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任命我为员额法官 (职务名称),这是组织和各位组成人员对我的信任,也是全市人民对我的厚望和重托,为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我谨承诺:

1.模范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忠实履行好人民赋予的权力,竭诚为全市人民服务;

2.恪尽职守,全力维护公平正义。努力实践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捍卫法律尊严,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公正司法,秉公办案;

3.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廉洁高效,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公仆;

4.坚定理想信念,铸牢忠诚意识,强化使命担当,永葆忠诚本色,始终与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绝对服从党组织的正确领导。

5.践行实干担当,强化创新进取。立足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创新、不断进取,努力解决岗位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探索提升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的方式方法,力争在岗办好案、办铁案,不负韶华、不负人民、不负组织。


承诺人:黄全苹

2021年11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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