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代表履职>>履职承诺>>正文
何书永履职承诺
2021-12-03 15:16   审核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任命我为文山市水务局局长,这是组织和各位组成人员对我的信任,也是全市人民对我的厚望和重托,为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我谨承诺:

1.以德为政,胸怀大局。模范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始终坚持市委的领导,积极贯彻市委的决策和人大的决议决定,竭力为全市发展大局服务;

2.牢记宗旨,当好公仆。树立人民权利至上、宪法权威至尊、人民利益至高和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关注民生、体察民情,自觉做群众利益的带言人,人民利益的表达者;

3、恪尽职守,勤政廉政。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爱岗敬业,廉洁高效,致力于推动文山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4.完善机制,依法治水。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实现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严格执行涉水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水法律法规体系、部门规章、标准规范、实施办法等制度体系,完善水事纠纷预防调处机制,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实现依法治水;

5.攻坚克难,夯实基础。认真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加大水源工程、防洪减灾工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水资源保护工程、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等工程投入力度,全力解决全市工程性缺水的突出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利保障。


承诺人:何书永

2021年 11月30 日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在线投稿 

主办: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联系电话:0876-2136412

ICP备案号:滇ICP备17009552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5326210200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