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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01-03 10:31   审核人:

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文山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乡村振兴局局长普光福同志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文山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报告》,并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对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调查报告》,对市人民政府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利用各区位资源优势,合理配置各种要素资源,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把产业扶贫转变为产业振兴,大力推进“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建设,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基本实现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市人民政府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政策配套衔接滞后,部分工作推进不平衡;二是产业布局规划滞后,产业发展仍然不强;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市场主体培育仍然不够;四是村庄建设仍然滞后,人居环境整治任重道远;五是群众发展意识滞后,内生动力仍然不足;六是致贫因素复杂,返贫风险仍然存在。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做好政策衔接,建立乡村振兴战略引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的长效机制。市人民政府应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坚持五年过渡期内帮扶政策相对稳定与动态调整相统一,对现行扶贫政策进行全面梳理,稳妥逐步推动政策由特惠性向普惠性转变,由精准帮扶向共同富裕转变,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平衡推进,建立乡村振兴战略引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的长效机制。

二、突出产业振兴,建立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引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的长效机制。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发展乡村振兴战略重在产业振兴。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和提升一批能带动全市百香果、牛羊等种养主导产业链式发展的骨干龙头企业,特别是要借助东西部协作机遇,探索长期合作机制,注重从资本投入、技术引进、市场开拓方面深化东西部协作,推动城乡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要完善全市生态功能区、特色产业区规划,体现区域特色、民族特色和田园特色,尽量做到产业规划、生态规划、田园规划、环保规划等多规合一,建立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引领脱贫成果巩固的长效机制。

三、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提升农村生产性基础设施供给。市人民政府应积极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多元化的供给格局,确保农村基础设施供给由不足向更优转变。探索建立政府向市场主体购买农村基础设施的实现机制,积极培育农村基础设施社会化服务主体,分区域解决好生产性基础设施、生活性基础设施薄弱问题,重点供给制约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交通、灌溉设施等,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实现产业兴旺夯实基础。

四、突出污染治理难点,建立乡村生态宜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市、乡镇人民政府要持续推进乡村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探索乡村社会治理机制,完善乡村规划,全面开展村容村貌、污水垃圾、残膜污染治理的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市(镇)处理”运转模式,细化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建立乡村生态宜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五、突出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要以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为核心,不拘一格多形式选拔人才充实到基层“两委”班子,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群众脱贫致富。要紧紧依靠基层党组织,强化理想信念和使命教育,开展群众感恩教育,激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六、突出监测体系建设,建立预防返贫的长效预警机制。要继续落实“四不摘”要求,确保政策不变、队伍不散、干劲不松,持续指导好产业扶持、培训就业、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要把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外出返乡人口致贫列为重点监测对象,建立脱贫信息监控平台,专人负责,专人跟踪,形成防止返贫的预警机制。

以上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2022年3月14日前上报市人大常委会。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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