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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9-01-09 09:27   审核人:

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整改责任单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审计整改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增强,根据审计意见及时纠正各类问题,研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整改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发挥监督合力,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对少数责任单位目前整改不到位、不深入的情况,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相关部门要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共同抓好审计整改落实。同时,坚持落实审计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有效发挥各方监督合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注重完善制度,规范财经执纪行为。各整改责任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堵塞漏洞,从源头上解决违反财经法规和纪律的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会计行为,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履行财务审批制度,形成良好的财务管理环境。审计部门要适时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三、加强跟踪检查,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规范财经行为、查错纠弊、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和作用。市人民政府及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按时完成整改,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全面整改,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审计结果以及审计问责、责任追究等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内容,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减少和杜绝相关部门和单位在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方面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力促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以上意见请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并将研究办理情况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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