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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9-01-09 09:25   审核人:

文山市人民政府: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刘帅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与会人员对市人民政府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能围绕目标责任制要求,完善办理机制,创新办理手段,层层具体抓落实,有效改变了过去“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拓展了办理实效,突出了公益性、保障性,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老、小”问题,努力做到让代表满意、群众受益。在各方共同努力下,2018年代表提出的167件建议,已经解决、2018年内能解决的和已作政策性解释说明的建议共有84件,占总数的50.3%。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民政府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表示满意。但同时指出,因一些代表建议办理难度大等方面原因,办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责任到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一府两院”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各承办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对待承办工作,端正态度,主动办理,认真办理,注意方法,扎实办好,确保质量,有效提高满意率和落实率。要把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做好本单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应对办理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通过调研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对牵头承办的重点建议及时督促办理,甚至要亲临现场亲自解决实际问题,推动重点建议问题解决;具体承办人员要熟悉工作业务,人员变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持续性,要争取通过代表建议办理达到推动本单位工作的目的。

二是强化沟通协调,确保工作到位。各承办单位要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发挥好代表在建议办理中的指导督促作用,要实行“三见面”制度(办理前与代表见面,了解代表建议真实意图和具体要求;办理中与代表见面,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后与代表见面,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通过采取电话联络、个别交流、集中座谈、网络联系等方式,使建议办理的过程成为与人大代表互动的过程。对确因法律法规或政策不允许等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详细向代表解释背景原因、政策规定、法律要求等情况,努力取得代表理解和支持。

三是创新办理机制,提升质量到位。探索建立线上线下答复评价新机制,依托即将建立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全面启动代表建议网上办理,实行办理工作电子化流转和全程跟踪管理,提高办理质量和透明度。承办单位接到代表建议后,应当在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办理完毕,直接答复代表,并分阶段向代表通报办理计划和承诺,听取代表意见,向代表通报办理结果。探索建立相关激励机制,把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以及解决情况作为评议部门工作的重要参考,充分调动承办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最大限度减少代表“被满意”的情况发生。

四是注重密切配合,促进落实到位。办理代表建议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协调性很强的工作。各承办单位与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及其他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协调,会商办理,整合使用各类项目资金,有效缓解承办部门办理资金短缺的难题,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别是要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愿望强烈、涉及农村公共服务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承办单位具体办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切实解决个别承办单位办理方法方式简单,答复函质量不高的问题,特别要把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办理进度缓慢和代表反馈“不满意”件作为重点督查对象,督促相关承办单位“马上就办、办就办好”。

以上意见,请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认真加以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9年1月20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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