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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专题询问的审议意见
2018-10-22 16:14   审核人:

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钟萍同志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文山市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于10月10日上午,就全市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对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现场应询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长期以来,市人民政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把教育列入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履行地方政府教育职责。通过采取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投入责任,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师资配置均衡;关注特殊群体,切实保障教育公平;促进内涵发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等有力措施,积极落实国家、省、州、市优先发展教育的各项政策,切实保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基本均衡审核认定列出问题的整改和优质均衡发展目标任务的完成。报告实事求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满意。针对存在的办学条件存在差距、教师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学校内涵发展动力不足、群众满意度有待提升等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着力加大保障力度。一是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贯彻义务教育法的意识。落实政府的法定职责,依法科学合理地设置学校,合理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入学。二是依法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执教,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不断提高全市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三是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学校规划布局,在农村主要采取征用学校周边用地和学校周边农房的方式进行扩建。同时,加强城区学校新建和改扩建建设,及时补充学位,做好学生分流,使城区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运动场馆达到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

二、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议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以遵循教育发展和教师成长客观规律为前提,科学制订并落实着眼于我市教育长远发展,涵盖教师补缺、分流、储备、培养、引进等多因素并重的教师队伍建设计划,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适应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从而夯实义务教育发展师资基础。二是完善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加大优质教师资源的统筹调配力度,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名校长、名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激活农村教师队伍活力。继续发挥好城乡及区域间教育共同体作用,进一步推动优质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三是创新教师素质提升机制。构建和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和培训制度,以教师教学能力为重点,多层次、多渠道加强教师的培训,同时认真实施七乡名师培养、名师工作室建设、加大对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教师、名校(园)长的培训、引进、奖励力度,下大力气提升名特优教师的占比。

三、着力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一是重视校长队伍建设。按照素质优良、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结构合理的要求,选好、配强中小学校长,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并注重做好校长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通过优秀的校长促进带动校园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二是改进工作体制机制。针对当前农村中小学人、事、财权过多集中于中心校,造成下属学校校长管理难、依赖思想较为严重、责任心不强的实际,合理调整体制机制,为各村学校校长尽职履责营造良好的条件。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在综合考量的基础上,明确校长权力范畴,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促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是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畅通教师竞聘进退路径并形成常态,让能力素质较低教师进入全市“N型培训班”培训并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定期培训考核,做到“优者从教”、“教者优酬”。

四、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一是突出教育质量主题。建立科学完善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抓好高效课堂、“五步自主教学法”、“送教下乡校”、课题研究等活动和教学质量监控,以全市中小学统测为基础促进义务教育资源、教学、质量评价、科研“四统一”。二扎实抓好师德师风教育。着力提高教师队伍尤其是农村教师的责任感、上进心,引导、督促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三积极破解“大班额”难题和“控辍保学”难题。加快推进“332+1”项目建设,增加城区教育资源,严格实行划片招生,不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从源头上遏制“择校热”,解决农村学校由于教师编制不足并班出现的“大班额”问题。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度、联控联保责任体系,“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评估问效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始终做到群策群力,综合施策,共同打好“控辍保学”这一攻坚战,最终把文山市的教育办成人民满意的教育。

请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教工委征求意见后,于2018年12月2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邮箱:3165544981@qq.com.)

督办责任人:普光锐

督办责任工委:教工委

附:文山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专题询问测评汇总表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0月18日

 

 

 

文山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专题询问测评汇总表

测评时间:2018年1010日 汇总时间:2018年1010

序号

应询内容

应询单位

应询结果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率

1

向优质均衡迈进还存在的

问题以及将采取的措施

市人民政府

82

8

0

91%

2

校长、教师交流制度

市教育局

80

10

0

89%

3

市发改局职责履行

市发改局

68

20

2

76%

4

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市财政局

78

11

1

87%

5

学校及周边治安安全

和交通安全整治与防范

市公安局

71

19

0

79%

6

已建成学校土地证办理,

新建学校用地手续落实

市国土资源局

64

22

4

71%

7

学校项目建设质量和校舍安全

市住建局

70

19

1

78%

8

学校布局规划

市规划局

67

22

1

74%

9

教师资源配置

市人社局

67

22

1

74%

10

校园食品安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6

24

0

73%

11

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

市教育局

79

11

0

88%

12

政策及我市开展工作和成效的宣传

市文广体旅局

56

32

2

62%

注:1.本次测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会34人,实到27人;其他参会人员到会63人。

2.本测评表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他参会人员填写。共发出测评表90份,实际收回测评表90份。其中:组成人员发出27份,收回27份;其他参会人员发出63份,收回6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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