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经2022年3月23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王 波 任文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姚 磊 任文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郭 波 任文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 祥 任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雷 斌 任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春全 任文山市工信商务局局长;
江 衡 任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孙青青 任文山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蒋周伟 任文山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李祥飚 任文山市公安局局长;
董向诚 任文山市民政局局长;
刘永顺 任文山市司法局局长;
李 婵 任文山市财政局局长;
顾雪艳 任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宋 海 任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免去文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邱昌海 任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雷 玲 任文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 耀 任文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何书永 任文山市水务局局长;
刘顺瑜 任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董彦玮 任文山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谭家昆 任文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许昌发 任文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免去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高兰芳 任文山市审计局局长;
吴新喜 任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文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
李建昌 任文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戴 鑫 任文山市统计局局长;
普光福 任文山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廖 飞 任文山市信访局局长;
林绍华 任文山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 春 任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唐 娥 任文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李爱民 免去文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邓红英 免去文山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杨光耀 免去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吴 俊 免去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正粉 免去文山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张 跃 免去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