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监督工作>>报告公告>>正文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文山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情况的检查报告
2019-07-22 17:25   审核人: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安排,6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情况进行查检,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是注重宣传教育,提升广大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协调配合、群众广泛参与、上下整体联动”的宣传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全民交通法治意识。

二是健全协调机制,工作合力效果明显。出台《文山市推进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实施方案》,全市各乡镇(街道)建立交管站,设立80个农村劝导站,配备14名乡镇交通协管员、111名村级交通安全员,促进“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开展“点对点”“户籍化”管理,粘贴核载提示、加强源头催检、数据集中清理、定向整治查纠等,全力管控农村五小车辆和“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驾驶人和重点车辆,推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营运客货车动态监管和液体危货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交通安全重点人车源头管理得到加强。

三是强化交通安全整治,通行秩序趋于良好。持续开展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深入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违反标志标线、专项治理等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推进城市治乱疏堵,特别是加强城市周边出入口路段的管控,做好城区交通事故防范。持续开展酒驾醉驾常态治理、周末夜查专项行动及公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成立“夜鹰”查缉组,穿插开展酒驾醉驾整治并延伸到各乡镇。

四是加强科技管控,提高执法能力。建成集基础信息采集、交通运行监测、安全风险研判、重点车辆管控、应急指挥调度、勤务监督考核等功能为一体的集成指挥平台。建设或新建65套自适应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建设242套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2块交通诱导显示屏,实现远程联网联控,对市区主要道路交通状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全自动的监控,实现文山市道路交通管理由传统的人海战术向智能管理转变。加大电子设备执法力度,推广全队民警使用警务系统PDA(警务通)现场执法,民警利用科技手段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执法能力、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检查组认为:自“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快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以问题为导向,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努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营造了平安、有序的交通环境,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工作没有形成整体合力。政府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没有很好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社会化综合治理来统筹,特别是部门之间还没有完全形成规范化、常态性工作协作机制,甚至有些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重视不够,没有把道路交通安全法治教育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交通管理执法警力不足。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员严重不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整体不稳定,流动性大。农机管理部门执法装备欠缺,执法水平不高,各乡镇人民政府交管工作人员少且不能专职,能力素质也参差不齐。

三是道路交通设施存在隐患。市区特别是部分生活小区没有足够的或者没有停车位,部分学校和商场附近拥堵现象严重,通行能力较弱,有的新建道路没有预留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管道接口,有些道路刚建成就开始随意挖掘,甚至部分道路路段(如东文路)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交通事故频发。

四是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机制不健全。一些三轮、四轮超标电动车、残疾人专用车、观光车等新能源车辆,在生产、流通领域缺乏有效监管,源头管理不到位,导致大量电动车无保险、车速快,事故频发,给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很多隐患。

三、工作建议

一是深入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市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构建政府组织、部门紧密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格局。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相关宣传教育计划,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努力扩大学习、宣传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特别是要加强车辆和行人过斑马线遵守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对一些习以为常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有针对性地宣传,真正做到有的放矢。

二是严格执法,加大道路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主要执法主体的作用,加大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饮酒、醉酒后驾车、严重超速、货车严重超载、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强化对出租车乱停、乱放、乱穿、拒载以及摩托车非法载客的查处力度。

三是合理布局,加大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规范设置交通信号标志,提高通行效率,合理布建卡口系统,强化路面巡查监控。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扩建。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对排查出的重大交通安全隐患要积极研究制订方案,抓紧改造。

四是完善规划,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在规划建设中要立足长远,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公安、交通管理、交通、公路、住建等部门意见,使其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进一步加快路网建设,拉开框架,缓解交通拥堵压力,在学校和居民生活区等重点路段要进一步完善和增设交通安全标志,明确农村道路的养护维修主体,建立长期的养护维修机制,修复和完善必要的安全设施,进一步提高全市道路通行水平。

五是高度关注,着力解决东文路事故多发现状。东文路自2017年6月30日建成试通以来共发生14起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7人受伤,建成试通车后,目前项目还在办理验收工作,一直以来都是由项目原施工单位承担沿线设施的管理工作,整条道路路况比较复杂,安全隐患较大,为此,要加强对省道206线文山城区过境段公路(东文路)建设项目事故多发分析研判,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六是加强领导,进一步抓好执法队伍建设。要经常性地加强对交通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规范执法,树立交通警察良好形象。要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经济待遇,更新执法装备,保证执法工作正常进行。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在线投稿 

主办: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联系电话:0876-2136412

ICP备案号:滇ICP备17009552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5326210200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