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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文山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决定
2019-05-29 08:35   审核人:

(经2019年5月20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文山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文山市人民法院院长唐源武提交的《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八条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以及市人民法院实际工作需要,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为114名。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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