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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2022年以来河长制推进情况进行督察
2022-06-01 16:39   审核人:

根据《文山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市级督察制度》,2022年5月5日、25日,市级督察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利同志带领市人大农环委、市河长办相关工作人员,对头塘坝水库、芹菜塘水库、乾田寨河进行督察。

督察发现:乾田寨河生活污水直排,河岸有零星垃圾,河道生活堆积。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督察组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介的作用,多角度全方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管护河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完善设施建设加强河湖库渠周边村寨“一水两污”处理设施建设,调整水源地种植结构,控肥减药,尽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健全完善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多头执法、执法力量不足等突出问题,凝聚执法合力;四是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河长工作责任,定期开展“清河行动”,确保河长制推进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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