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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文山市开展《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专题调研
2022-05-19 08:17   审核人:



    5月16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扬带领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到文山市专题调研《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调研组先后到文山明瑞达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白沙坡温泉)、文山者白仰温泉娱乐中心(龙谭寨)视察违法占用河道、取水、设置入河排污口情况和盘龙河城区段污水排放治理情况。通过现场察看和听取情况汇报,调研组对文山市贯彻落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发挥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调研组提出:一是要高度重视河道管理工作。市政府及各级部门要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形成联动机制,处理好河道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使生态优势真正转化为经济优势,把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二是要认真落实“河长制”。要认真落实“河长制”各项任务措施,加强统筹协调,靶向施策,精准发力,深入整治河道突出环境问题,实现河流上下游、左右岸联调联控、联防联治,形成区域协调、系统治理水生态环境格局,打好碧水保卫战。三是要强化学习宣传,营造全民护河爱河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对《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通过多种载体和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努力推动形成全民护河爱河的良好氛围。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柏应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蒋跃超及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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