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正文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21-05-06 10:12   审核人:

按照《文山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3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文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简称市森警大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进行检查。

在市森警大队执法人员陪同下,检查组先后深入平坝镇黄草坝沙厂、红旗林场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失火案现场,采取现场察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充分了解市森警大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检查组对文山市森警大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市森警大队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履职,强化森林资源防护宣传和火灾隐患排查与重点区域巡护,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严厉打击盗伐、滥伐、非法占用林地、森林火灾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切实筑牢了生态资源安全屏障。

对下步工作,检查组建议:一是全面提升森警队伍素质。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扎实抓好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弘扬“延安整风”精神,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坚决查处森警队伍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对照“九大顽瘴痼疾”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加强执法技能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和依法处置能力。二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要以宣传贯彻执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为契机,加强与林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等协调配合,理顺职能职责关系,主动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森警职能履行到位、职责落实到位。三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专项行动为抓手,集中力量开展打击盗伐、滥伐、非法占用农用地、森林火灾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确保森林自然资源安全。四是深入推进平安林区建设。要加大依法治林力度,深入开展林区缉枪治爆、涉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林地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遏制乱砍滥伐现象,强化源头治理,提升管控能力和水平。五是扎实抓好火灾隐患排查与重点区域巡护。要紧紧围绕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充分利用地面徒步武装巡护和空中无人机监控相结合的立体防控优势,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巡护,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在线投稿 

主办: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联系电话:0876-2136412

ICP备案号:滇ICP备17009552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53262102000310